我喜欢哈特·弗洛伊德。

  不论是清晨、正午、傍晚还是深夜,我都喜欢她。

  我躺在宿舍窄小但舒适的床上,起身就能看到我的书桌,电脑屏幕上循环播放着她和她乐队的在乡村音乐节上的节目。她穿着红色镶铆钉的短夹克,搭配白衬衫和黑背心,下装是同色系的红色小裙子,再往下是她自己搭配的丝袜,渔网、黑丝、吊带,同时出现在她那双匀称而纤长的腿上。长靴和短靴的不协调搭配被她自身的气质所柔化,黑色的鸭舌帽上的红色丝带装饰再次强调了红色,吉他这次被换成了相同的红,六根弦被涂上了红色指甲油的修长手指所拨动,发出温柔得让人无法忘怀的曲调。

  我喜欢哈特·弗洛伊德,所以我知道,很少发脸书的她近期最后一次的更新是那款红色甲油的试色。她在NLN25、NLL60和NLZ13之间摇摆不定,于是我登陆了小号,在她的脸书下回复“你喜欢玛瑙色吧,我也觉得它比较配你。”

  她最后也的确选择了玛瑙色。我太理解她了,我知道她的一切喜恶、她的过去和现在、她的梦想和她的自由。这一切没有人比我更了解。因为从一开始、当光芒刚刚在她身上闪烁时,我就已经开始注视她了。

  我喜欢她的短发,金黄色的柔软的发丝在空气中被散成一条条细线,即使是在台上尽情演奏时,我也能感受到那金色的柔光。

  我喜欢她的眼睛,琥珀色的瞳孔不带一点喜乐,只是平静而平静地、长久地注视着摄像机,好让每一个镜头都捕捉到她渴望从眼神伸出所传达出的东西。

  我喜欢她左眼下并排的泪痣,像是代表了她和世界上的其他什么人的联系一般,并非孤零零的、随处可见的单泪痣,而是独她所有的,双份巨大的爱意。

  电脑播放完了她在音乐节上的演出,随即转向下一场,这是她在西郊学校做宣传时的演奏,尽管总有人说她的词可笑、但我就是喜欢,她的理想,她的爱与和平,本就应该用最简单的词语来传达。

  因为她实在是一个太过透明的人了,就像没有东西能够停留在她体内一般,不论什么样的色彩渴望着入侵她,她总用她自己的透明使其他的东西都变得毫无颜色。她是风、是透明玻璃、是加入水杯中的冰块,是夏日里将枫糖色析成透明的刨冰,她是一切纯粹而不加污染的东西。

  正是因为这样,她的词才总是这样的直白,我理解她的概念中没有太过的修饰成分,因为她不用像旁人那样用堆砌起来的修辞去掩盖自己的真心。她总是捧出自己的真心,让每一个愿意触碰它的人触碰。

  我喜欢这样的她。

  我也曾偷偷给她的乐队——主要还是给她——寄出过自己写的歌词。一边期盼着能被她看到,另一边又因此而忐忑不安,她会知道这份歌词是出自谁手、以怎样的心情写下的吗?

  唉,无可奈何的,就算是她讨厌我的歌词、讨厌我寄送歌词的行为,我也同样的喜欢她。

  我知道加利福利亚有一座杏仁农场,她曾在那里和她的父亲以及孪生弟弟度过了相当长的一段童年时光。农场不外乎都是那样,有充沛的阳光、新鲜的牧草和成群的牛羊,再加上些农作物和一栋三层楼高的小木屋,这些就是儿时的她的全部了。

  她那时就开始写歌了,虽然只是哼唱着小调,但我知道她的起点就在那里,或许这就是这座农场存在的意义了。至少在我所知道的范围内,农场生活让她爱上了杏仁和其他坚果,即便是表演前,她也总喜欢嚼着坚果缓解压力。

  视频播放完了,但随即播放迅速地切入了下一段视频,那是一段很早的、用不那么敏锐的相机所拍摄的、完全外行手法的视频。

  但视频上,有年幼时候的哈特。

  在小木屋地板上爬行的小哈特、在含着奶瓶安静吃奶的小哈特、在摇摇晃晃学步的小哈特、在门上画上自己身高的小哈特……

  这就是全部的全部。

  这就是我和哈特·弗洛伊德的开始。

  视频还在播放着,电脑旁的手机却突然亮了起来,来电显示人头像,正是我最喜欢的那个人。

  于是我从床上起身,按下手机的接听键,从一如既往的声音对电话那头的人说:
  “早上好,姐姐。”

  唉,全世界啊,我多想让所有人都知道,我喜欢哈特·弗洛伊德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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